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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及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5   点击率:1121  

  苏科协发〔201470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和《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4〕23号)精神,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及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江苏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通过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伟大实践,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科学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推荐评选名额

评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34名(其中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1名)、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100名。推荐名额详见《第十一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推荐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6、在国防科技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评选程序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各省辖市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各领域的科技工作者;高校科协、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的科技工作者。

各推荐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坚持自下而上,逐级产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人选须经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各推荐单位应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本学会、本地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省科协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和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并在省级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10天。

五、推荐评选工作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省科协成立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宣传部。各推荐单位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优质高效地完成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面向基层,注意比例

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领域基层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青年、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的比例。各省辖市科协要考虑到推荐对象在不同工作领域的分布。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五)把握进度,按时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用户名、密码”登录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审系统http://kjgzz.jskx.org.cn,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组织候选人填报《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

各市用户名为该市汉语拼音首字母+kjgzz(如南京市用户名为njkjgzz),密码由省科协组织宣传部提供;省级学会用户名为xhkjgzz,高校科协用户名为gxkjgzz,密码由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提供。

请于2014年5月25日至30日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审系统打印书面材料。

请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述要严谨、准确,涉及数字的要准确到个位数,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奖项名称、等级,其中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要用括弧标注排名。推荐材料不涉及保密内容。

六、表彰奖励

中国科协、省科协将在中国科协会员日活动期间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科协、各高校科协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表彰和宣传本学会、本地区、本单位的获奖者。

七、联系方式

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联系人:刘大明联系电话:025-86638384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2314室(210024)

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省学会服务中心接收推荐材料。

联系人:李李联系电话:025-83245979

电子邮件:jsxh@vip.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809室(210024)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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