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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实施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20   点击率:1773  

  苏科协发〔2014112

  

省科协关于深入实施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

计划的意见

2014616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科技社团创新发展、激发科技社团活力、提升科技社团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在去年印发《江苏省科协关于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苏科协发〔201353号)的基础上,现就深入实施江苏省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新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实施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

学会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协同力量。提升学会服务能力是社会团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前提,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学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并提出要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科技类等社会组织。作为介于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省级学会既是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取向。学会组织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机遇稍纵即逝。各省级学会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加快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科协及所属学会组织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江苏正处在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关键时期,新的时代赋予科协及学会组织新的职责使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省级学会要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推动我省科技社团创新发展,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江苏创新型省份建设中凸显地位作用。

(三)进一步增强紧迫意识自去年实施提升计划以来,各省级学会充分挖掘潜力,有效调动资源,全面激发活力,学会创新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有106个省级学会和12家高校科协申报项目总数近800项,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学会创新发展的理念不强、认识模糊,导致不同学会之间工作差距明显;部分学会重申报轻实效,仅满足于项目获得认定;部分项目措施不力,推进过程缓慢等,学会自身体制机制远不适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要求;学会服务创新能力远不适应党和政府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期望,不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需要,不适应人民群众渴望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的需要。对此,各学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意识,积极参与和深入有效实施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四)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学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将实现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逐步融合到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之中,学会将面临诸多社团组织优胜劣汰的生存压力。只有加快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切实增强学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才能拥有旺盛的活力和生命力。

二、明确新任务,聚焦深入实施能力提升计划的重点

关于学会实施能力提升计划的任务,苏科协发〔201353号文已经明确。各省级学会要聚焦重点,遵循市场规律,实现供需无缝对接;完善制度机制,实现运作常态化;提升合作层次,在项目实效上求突破。

(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转型的能力。要积极开展科技决策咨询,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区域经济的科学发展以及民生关注热点等,组织开展跨学科、跨部门、政产学研结合的高端学术沙龙和论坛,开展科技工作者建议和软课题研究,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要扎实推进去年建成的协同创新基地等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学会组织服务经济转型的重要窗口,确保提升计划项目今年出成果;要切实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新建一批省级学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产学研平台,着力解决产业转型中的共性问题、企业科技创新的核心问题和技术改造中的难点问题;要积极依托园区科协和企业科协等基层组织,广泛持续开展“讲、比”活动、“厂会协作”、“金桥工程”等品牌活动,持续深入实施专利推送,推动创新资源向基层集聚。

(二)进一步提升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科技服务职能的意见》,推动所有学会认真贯彻落实,综合示范性学会要实现全面突破;对照中国科协国家级学会已承接的政府职能目录,省级学会要全面对接,努力实现全面突破;对已承接的企业标准和规范制定、科技人才评价、科技项目评估、决策咨询、知识产权鉴定、科技奖励评定表彰和科技教育培训等服务职能要完善机制,实现常态化;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创造条件承接政府购买的科技类公共服务;所有学会力争年内实现承接政府职能零的突破。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的能力科技创新是关键,科学普及是基础。要发挥学会人才优势,创新学会科普工作,建立健全科普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省首席科技传播专家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深入五大群体开展高端科普服务。100个科技传播专家服务团队要与地方建立合作机制,深入社区、学校等基层一线,让省级学会科普资源全面辐射到全省各地。要发挥信息科普主力军作用,用好科学梦想谷、微信、微博、江苏科技报、科学大众、科普影视中心等服务平台,加大科普作品创作、产品研发设计力度,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要用足用好科普周、科普日等科普活动品牌,创新科普活动形式,充分整合科普资源,提升科普活动影响力、知晓力和覆盖面。要更加重视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知识的科普和应用,加大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创新成果和产品的推广力度,努力惠及广大社会公众。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建立健全服务平台,对老一辈科学家要悉心照顾,宣传他们献身科学的高尚品格,为他们搭建提携后学、传帮带的服务平台;对中年科技工作者要排忧解难,鼓励他们充分施展才华,搭建创新、创业、创优服务平台;对青年科技工作者要倾力支持,加大培养举荐力度,打造成长成才的绿色通道和工作平台,帮助他们在创新创造的黄金期脱颖而出、勇攀高峰;对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要倍加关爱,提供更多教育培训机会,帮助改善工作条件、解决生活困难,激励更多科技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学术交流的国际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引进国际学术资源,培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国际视野和时代责任。积极打造学术交流品牌,办好各种科技学术期刊,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学术风气。完善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奖励制度,将科技工作者在学会组织的参与度纳入考核范畴,抓好学术规范和学风道德建设,为科技工作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环境。加强会员之家建设,会员活动要倡导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内涵,努力做到常态化;要积极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合法权利,满足合理诉求,精心打造“科技工作者之家”。

(五)进一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改革完善学会内部治理结构,加强理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吸纳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服务企业等进入理事单位,形成产学研一体的组织机制。健全完善学会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与提升计划要求相适应的专家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同步设立监事会。打造专职化的秘书长日常工作班子,综合示范学会要带头推进职业化改革,专职人员比例达到会员数的1-5‰。引导学会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国内外高端人才、中高级人才和学生会员,确保新增会员3-10%。不断提高会员会费收缴率,培育和增强学会会员意识,鼓励企业家会员进行捐赠,建立学会发展基金。鼓励发展中介服务,增强学会自我发展能力。建立与市场化要求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按照独立办会、民主办会、规范办会、依法办会的要求,夯实学会创新发展的基础。

三、建立新机制,健全完善深入实施提升计划的制度

(一)严格资格条件,健全项目申报机制各省级学会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改变过去的批准后再实施为自觉主动实施,更加注重提升计划项目的实施成效。今年申报项目集中一次进行,申报时间为9月份;申报“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三类项目不得重叠申报,即在一个服务点上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以上三类项目中的一类,并需提交有关合作协议,协议签署时间不得迟于730。更加注重项目实施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每位专家最多可申报一个“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同一服务点至多可申报一个“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学术创新重点项目每个类别不超过1项。

(二)坚持质量标准,健全项目检查抽查机制。切实强化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健全重点项目检查、一般项目抽查、日常调研督查的机制。已获认定的项目不再参与申报,并建立跟踪服务问效机制;综合示范学会的认定将结合省级学会考核与星级评定结果进行;“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三类新建项目必须在年内取得明显合作成效;同一服务点认定的“协同创新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和“首席专家(工程师)”三类项目总数不超过一项。去年确定的“科技思想库”项目今年须有合作成效,形成一批为地方决策服务的思想成果,今年不再新增项目。

(三)坚持“三公”原则,健全项目认定机制。要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优化专家评审队伍和评审程序,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领导、专家、群众三结合的评价体系,专家从科协系统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注重项目实效,客观公正评价。科协系统、机关主要业务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项目服务对象将参与综合示范学会的评价,符合标准条件将被继续认定。严格执行综合考核评价-专家审查评比投票-领导组研究-党组讨论确定的程序。评定结果将在江苏公众科技网、江苏科技报等媒体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新保障,确保提升计划扎实有效实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加强提升计划项目实施的顶层设计,提升计划在省科协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健全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服务协调、组织推动、督查考评,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广典型,确保计划有力有效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张铁恒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许钧、徐春生同志担任,成员包括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会学术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计划实施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李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进一步强化联动保障。要充分发挥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组织优势,围绕服务科技创新、提升综合实力,加强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横向部门间多方协作。各省级学会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各省辖市科协主动加强经常性地沟通协调服务,扎实推动省级学会科技人才资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为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职能提供良好环境。建立科学有效的沟通协作、组织管理、长效运作、措施保障、跟踪服务等制度机制,努力使提升计划项目成为企业创新的引擎,产学研创新的示范、科技创新的标杆。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学会是建设科技思想库的主力军、推进产学研用合作的主抓手、科普产品研发创作的主渠道、培养举荐集聚科技人才的主阵地。省科协系统、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服务学会就是服务科技工作者、做大学会组织就是加强科协自身建设,将学会组织作为履行自身职责的实现路径、依靠力量和工作基础,努力实现提升学会服务能力在各部门之间的同频共振、互促共荣。要通过搭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产学研合作、表彰奖励、培训教育等服务平台,大力拓展学会服务经济社会的途径和手段,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各学会要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程,聚集科技人才资源要素,力争提升计划成效在9月份集中展示。

(四)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保障大力实施党建强会计划,切实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感,保证科技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方向。架起党委政府与科技工作者之间的桥梁纽带,让党的主张成为群众组织的自觉行动。切实加强学会党组织建设,创造条件在综合示范学会全面建立党支部,力争党组织在省级学会全面覆盖,为加快提升学会服务能力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江苏省科协办公室     20146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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